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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。为了使你获得快速、详细的答复,请你务必填写正确的E-MAIL地址及联系电话。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,可以选择“不公开”选项。带*内容必须填写。该栏目的办理流程:
一、 由市农办秘书处统一接收。
二、 处理方式:
1、一般性内容,可由秘书处直接回复的,回复时间为1个工作日。
2、内容涉及到相关处室业务的,由秘书处交相关处室办理,相关处室办理后,由秘书处统一回复。回复时间为3个工作日。
3、内容较复杂,无法在3个工作日回复的,将告知来件者。
4、回复内容较难用文字表述时,将用电话等其它方式回复。
5、内容中含有违反法律、法规的,将不予回复。
三、本项工作监督电话:(0574)871862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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